贵州省三千多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
记者日前从省检察院获悉,2021年,我省检察机关共邀请3313名人民监督员参加公开听证、巡回检察、案件质量评查等活动3061件(次),让人民监督员从监督工作广度、强度、力度、温度、热度、精度、刚度七个方面发挥监督作用,实现了“真监督”“真建言”。
在人民监督员的监督工作已实现检察业务全覆盖、监督方式全覆盖、各级检察院全覆盖基础上,我省检察机关积极拓展人民监督员工作类型,聚焦检察工作重点热点,围绕社会关注度高、社会影响大的案件深入开展检察活动,提升监督影响力。人民监督员的监督范围由传统的刑事检察延伸到“四大检察”,监督类型从单一的案件公开审查、公开听证扩展至司法规范化检查、检察建议的研究提出、旁听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等,实现监督总量大幅提升、类型全面拓展,监督效果成效明显。
全省各级检察院针对检察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、新问题,对内由案管部门及时反馈相关业务部门和基层院,全力提升人民监督员工作规范和效率;对外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协作联系,实现内外“同频共振”;强化与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的协作配合,做好人民监督员“选”“用”衔接和培训工作。
将人民监督员工作与检察机关主责主业深度融合,多渠道、多层次、多角度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,提升检察机关整体工作水平。全省检察机关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,共邀请200余名人民监督员参与座谈会,收集人民监督员意见建议112条,全部回复并采纳102条,切实做到人民监督员有呼声,检察机关有回应;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司法规范化检查活动,助推司法办案进一步规范。
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方面,检察机关从个案办理切入,引入人民监督员参与,以个案办理+检察建议+人民监督员意见+问题整改+部门建章立制等多措并举,形成强大的监督管理合力,协同推进职能部门开展问题整改,推动规范管理。(李德慧 记者 罗华)